各位考生:
根据《关于做好2025年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台学生工作的通知》(联招〔2025〕2号)相关要求,凡2025年报考华侨大学艺术类、体育类专业的全国联招考生,均须进行“术科”考核。具体如下:
一、招生计划
拟安排计划如下,实际招生计划以最终公布为准。
艺术类包含音乐学、舞蹈学、美术学(绘本)、视觉传达设计(视觉传达、数字媒体)、产品设计(产品艺设、家具与室内)5个专业,总计划数18个,其中文史类计划数11个,理工类计划数7个。
体育类包含体育教育1个专业,总计划数2个,文史类计划数1个,理工类计划数1个。
二、考核要求
我校不安排面试,但报读相关专业的考生须通过提交相关科目作品、获奖证书等证明材料的方式,接受“术科”水平考核。证明材料须连同经本人签名的《2025年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及港澳台学生艺术类、体育类专业“术科”作品承诺书》(见附件,以下简称“承诺书”)、《2025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台学生报名表》,报送至华侨大学招生处。
具体要求如下:
三、材料提交时间
即日起至4月20日截止(以快递单所示寄件时间或华侨大学招生处电子邮箱接收时间为准),未在此时间范围内提交的作品不予参加“术科”考核。
四、其他说明
1.所有提交作品不予退还,考生如需留存,请自行备份。
2.根据《通知》要求,未及时提交相关“术科”考核证明材料的考生,不得录取到我校艺术类、体育教育专业。
3.证明材料须由考生独立完成,且符合证明材料要求。如发现雷同卷,则一并取消雷同卷成绩。根据教育部规定,新生入学后进行专业复试,专业达不到要求者,将被取消录取资格,由考生自行承担后果。
4.合格考生名单将于5月中旬在华侨大学招生信息网(https://zsc.hqu.edu.cn/index.htm)公示。
5.证明材料报送地址:
电子邮箱:hquwz@hqu.edu.cn
邮寄地址: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城华北路269号(华侨大学招生处),邮编:362021
收件人:华侨大学招生处外招一科
咨询电话:0595-22695678
附件:(点击【阅读原文】获取)
华侨大学2025年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及港澳台学生艺术类、体育类专业“术科”考核证明材料承诺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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